我被人打了?三四个人打我自己,我就和他们打起来了,打我的同时我把一个人的耳朵咬掉一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6:45:04
犯法吗?严重会怎么样?我怎么用法律来维护自己?我可以告他们吗?
他们一个先打我,我们就打起来了。然后他们一起打我。他们其中一个人耳朵被我咬掉一快。其中一个人掐我的脖子,我才咬的他。我伤的不恨,但基中一个人掐我的脖子。制我于死地的感觉?我才咬的他。人非要受重伤或制死,才算正当防卫吗?我们打我,我不用反抗?/??谢谢大家帮忙~

不知道你伤得怎样?你可以在网上查阅下《人体轻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轻微伤鉴定标准》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43)与《刑法》的有关内容。

《人体轻微伤鉴定标准》第11条 耳损伤(一)耳廓损伤致明显变形;一侧耳廓缺损达一耳的10%,或者两侧耳廓缺损累计达一耳的15%;(为轻伤)

刑法第234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在网上看了一些,觉得轻伤有点儿意思~~既可以公诉也可以自诉,既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也有调解的。当然要看具体情节了。

如果你没有受什么伤或只是轻微伤,建议你与他尽量私下解决。因为你咬他,向这种情况估计不可能算正当防卫的~

你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对于你是否要负刑事责任,要视你的伤势而定。
如果相对于你的伤势,咬他耳朵算是很轻,那你就没事了。
否则就是防卫过当
但通常这种情况下,你也不会受到很重的刑事处罚。因为你的行为基于一定的原因而产生。
所以你应该会被罚金
另外,你因为咬掉别人的耳朵,所以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这就要给对方赔偿了。
当然你的伤情也要让对方进行赔偿。

楼上说的不对,你的行为应当是防卫过当。因为正当防卫的要求是仅仅镇对有可能对你造成伤害的行为,你咬对方的耳朵显然已经超出这个范围了,如果你咬他的胳膊,也许会没事

根据情节,具体的属于什么伤情要进行鉴定。

看是谁先动手 如果他们先动手 你就是正当防卫
你应该告他们!
但是你也要负相应责任 比如赔钱 但是不用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