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违约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7 15:49:36
从报级上看到了一个拍卖门面的信息,于是报名参加了(这个门面是别人放在银行抵押,银行委托拍卖公司拍卖)并27万元买下了这个门面,并当场付清了所有费用(包括拥金和拍卖费),并拿这拍卖成交确认书和付款交单到房产局去过户时房产局工作人员说抵押人的委托拍卖书只有一个人签字是不行的,必须要夫妻双方的签字。于是找到抵押人,抵押人已拍卖时未通知他为由拒绝签字。请问银行和拍卖公司在这件事上是不是违约。如果违约拍卖公司和银行应付什么样的责任。

属于银行和拍卖公司的过失。根据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如果被抵押的不动产是共有的,应当征得所有共有人同意,抵押才能成立。银行和拍卖公司显然没有尽到合同义务。因为,该抵押物有权利上的瑕疵。

银行和拍卖公司必须就合同标的中的抵押物承担权利瑕疵的担保,你可以要求两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或消除瑕疵,或解除合同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