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精和味精是不是不能多吃呀?为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2:19:52
请说明一下鸡精与味精的区别?

1、味精是甚么?
好几百年以来,有些中国和日本的妇女一直使用某类海草制成调味品,烧菜时加进去,令食物味道浓郁。
1908年,东京大学教授池田菊苗博士研究发现:原来那些海草里含有的谷氨酸,是令食物味道浓郁的秘密。他把这种化学物质抽了出来,形成结晶体。
日本商人马上拿了这个发现去赚钱,翌年已经有味精在市面出售,那些化学物质是由小麦提炼出来的。
今天,全球约有二十个国家生产味精,每年产量达400,000吨。
味精的化学名称叫谷氨酸钠(Mono-sodium-L-Glatamate,简称MSG),是谷氨酸盐的一种。在天然食品之中,许多都含有谷氨酸盐,例如西红柿、芝士、磨菇、黍米、青豆等。大多数食品含有1%-35%蛋白质,其中一般有10 - 35%是谷氨酸盐。人体也不断生产谷氨酸盐,这种物质是制造蛋白质不可少的成份,对于帮助体内新陈代谢作用非常重要。味精与人体自己制造的谷氨酸盐完全没有分别,消化之后进入体内正常的生物化学途径,制造能量。
目前市面出售的味精都是白色晶体粒状物,没有气味。最流行的牌子是「味之素」,但香港也有本地及其它东南亚国家的产品以其它牌子出售,成份大同小异。这些味精几乎全部都是从甘蔗的糖浆及木薯淀粉经过复杂的发酵过程提炼出来的。
2、能不能多吃
1)宝宝,是不能多吃。
专家提醒,一般说来,成人适量食用味精是有益的,而婴儿,特别是12周以内的婴儿,如果母乳内含有过量的味精,就会使谷氨酸钠进入婴儿体内。谷氨酸钠对婴儿生长发育有不良影响,它能同婴儿血液中的锌发生特异性结合,生成不能被机体吸收的谷氨酸锌,随尿排出体外,导致婴儿缺锌,进而造成婴儿味觉变差,智力减退,厌食,生长发育迟缓及性晚熟等。因此,哺乳期妇女应尽量少食味精,三个月龄的婴儿应忌食味精,一周岁以内也不食味精为宜。成人的味精摄入量以每天每公斤体重不超过0.12克为宜。
2)成人。
1973年,世界卫生组织订下了一个建议的最高个人每日进食量,适用于出生12个星期以上的婴儿及成人(初生婴儿绝不应该服用任何食物附加剂):体重每公斤可服食120毫克谷氨酸,即相当于每公斤可服食135毫克味精(谷氨酸钠),伸算起来,一个重50公斤(110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