拣到的孩子的户口怎么办?请懂法律的朋友帮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3:28:50
我一家生活在比较落后的农村,四年前,我妈在本镇赶集买自家种的小菜时,一个陌生的妇女抱著一个女婴与我妈搭话,其间,陌生妇女说是要方便一下,请我妈帮忙照看一会儿,出于农村人的善良和纯朴,想都没想我妈就答应了,但此妇女却一去不回,没办法,我妈只好将其抱回家照顾,希望孩子的父母来将其抱回,一直以来,我们也像一家人一样关心孩子的成长,生怕孩子有什么闪失,别人来找孩子时无法交待.时间过的真快,不知不觉中四年过去了,小女孩也慢慢长大,很聪明,我们一家人都比较喜欢她, 我们也希望她能得到良好的教育,说实在的,我在家里是老大,小时候因为家里经济条件差,我弟弟和妹妹为了我能完成学业,过早的就自动退学了,如今走入社会,凭著自己的努力,虽不能说是有什麼很好的工作,但对比同村的同龄人,我们三兄妹算是不错了,我们也有能力将拣回来的小妹妹培养成人,供她读完大学,我们已把她当成了家里的一份子.
农村没有很好的教育,直到今天,我们那里也没有幼儿园,但为了孩子的成长,我们一家人决定把她送到县城幼稚园,可我们没想到的事出现了,由於没户口,学校不接,农村人不懂法律,当初只想孩子的父母会来接回去,也没到政府部门登记,现在准备给孩子上一个户口,可相关部门却说要交一万元,说我父母没有领养孩子的权力,如果要领养,需交10000元的超生罚款,说我妹妹已经是超生的了(我有三兄妹),我爸妈要领养孩子就需交罚款孩子才有户口,没办法,只得先通过关系给孩子入了学再说.我不是学法律的,但我不相信法律会有这种规定.
请懂法律的朋友请帮忙解决孩子的户口问题,需要办哪些手续?谢谢!

到当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申请落户~

关键是一些证明材料,如邻居、村委会的证明等。也可以寻求政府、媒体等相关部门的帮助。

参考资料:
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67446
http://news.sohu.com/20050201/n224192296.shtml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收养法>
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第七条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说明,你家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相应的手续,我认为,你应该找到一些相关的证明证明你妹妹不是你母亲亲生女儿就好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