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今年冬天不打算住了。供热费怎么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6 05:16:02
你有权决定是否使用热气。如果你不使用热气,那你没有享受到权利,当然不须承担交纳供热费的义务。
但是,热气并不像水电那么容易确定是否使用,使用了多少。热气管从你家经过,可能会有一些热量消耗掉,而且在公共区域也会有一些损耗。所以承担一部分的做法是合理合法的。
如果要你承担100%,那完全不合理,根据权利义务对应的原则也不合法。
我认为,你只要不交或按一般做法交30%就行,没必要主动起诉他们。而且,他们又没停止供热,只是说要求收100%,没有采取实际行动,你起诉的诉讼理由也不充分。反正你现在不住,你让他们停止供热好了。等到你需要供热,你可提早要求他们供热,如果他们不供热,你再起诉也不迟。
第十章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第一百七十六条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
第一百七十七条 供用电合同的内容包括供电的方式、质量、时间,用电容量、地址、性质,计量方式,电价、电费的结算方式,供用电设施的维护责任等条款。
第一百七十八条 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
第一百七十九条 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供电人未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八十条 供电人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八十一条 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断电,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抢修。未及时抢修,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八十二条 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交付电费。用电人逾期不交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交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
第一百八十三条 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安全用电。用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