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价值理论推导?急用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21:50:59

比如,一个废铁,经过工人加工,可以变成一个工艺品,
设废铁价格为五元,工艺品加工为十元,
生产资料:废铁等其它工具,
抽象劳动:工人加工
旧价值:废铁等其它工具的价值;
新价值的形成:经过工人加工,废铁的价值提高了,为什么提高了呢,是经过“加工”这个抽象劳动而形成的,
所以呢,旧价值+抽象劳动所带来的价值=新价值

剩余价值理论的推导过程和结论可以概括为三句话:

1)商品按照劳动价值相等的原则进行交换;

2)只有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能够创造价值;资本家没有劳动,因此没有

创造价值;

3)所以,剥削雇工创造的剩余价值是资本增殖的唯一方式。

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的模型是:一个工人每天在工厂劳动12小时,创造的价值量是12个物化劳动小时(马克思用来衡量价值量的单位,以下简称为“价值单位”。工人每小时创造的价值量是一个“物化劳动小时”,即一个价值单位)。然而他一天所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只有6个价值单位。资本家把新创价值的一半(6个价值单位)作为工资,支付给工人。另外6个单位的价值,即剩余价值,被资本家无偿占有,成为他的利润。在这个模型中,工人的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均为6小时。剩余价值率(马克思用来衡量剥削程度的指数)是 :

6/6=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