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性行业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吗?要什么要求?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6 07:48:37

营改增的服务业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
  1、服务业在营改增前,属于营业税应税项目
  2、一般纳税人是指增值税缴纳方式的一种,其相对的是按简易征收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而言的。
  3、近几年,国家在推行营业税改增值税,目前服务行业已经有交通运输业、电信业、部分现代服务业实行了营改增。而一些传统的服务业,例如旅店饭馆仍未纳入营改增范围。
  4、所以,只要这个服务行业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则可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国家规定,以从事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主,不经营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纳税人不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

服务性行业当然不可了。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纳税人,可以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一) 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或以生产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会计核算健全,实际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的小规模纳税人。

(二) 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或以生产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预计年应税销售额可达到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的新办企业。

(三) 新办(指2004年6月30日以后办理税务登记)小型商贸批发企业,自税务登记之日起,1年(连续12个月)内实际销售额达到180万元(含180万元)以上的,方可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其中,具有一定经营规模、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相应地经营管理人员、有货物购销合同或书面意向、有货物购销渠道(供货企业证明)的新办小型商贸批发企业,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达到180万元以上的,可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四) 对新办小型商贸批发企业中只从事货物出口贸易,不需要使用专用发票,为解决出口退税问题提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的企业(以下简称出口企业)。

(五) 设有固定经营场所或拥有货物实物的新办商贸零售企业,以及注册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