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岁才可以做证人?小孩子可以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8:12:15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刑诉和民诉规定证人的条件只需要知道案件情况的人并且能独立正确地表达自己意志的人就可以作证。这就是说年幼的人也可以作为证人。但对于年幼的证人所作的证言必须要谨慎审查,只要他所表达的与他的年龄相符,就可以作为证人证言,反之则不行。而且在证明力方面,年幼的人作出的证人证言的证明力相对于成年的人作出的要低。

刑诉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民诉法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年幼的人因其不能正确表达自己的意志,或者对事物判断不准确,是不能作为证人的,这个年龄为不满十周岁。

看具体针对什么事情

不可以,9岁以下的人的话都不可以作为证词出现在法庭上的,但可以作为破案依据.
PS:我记得好像又是14岁,反正就这两个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