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血热是否传染人啊,我怕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3/29 09:04:41

出血热不是鼠疫,而是一种由病毒所致的经鼠传播的急性传染病。出血热的病名全称是流行性出血热,目前国际上统称为肾综合征出血热。中国首例出血热病例1931年出现在东北地区,至今全国发现病例已愈百万。天津市近年发病出现了增多,而且患者中市区人口所占比例逐渐提高。对这种病,人类已经有了充分的认识,也有十分有效的预防手段,是完全可以控制的。

引起出血热的病毒是汉坦病毒。这种病毒侵入人体后直接作用于全身毛细血管和小血管,引起广泛的血管壁损伤,使血管壁的通透性增高,导致组织或器官的水肿,从而出现全身皮肤粘膜的充血或出血,如病人的面颊、鼻、颈部、前胸、上臂等处发红或有出血点,并危及心、肺、脾、胃、肾、脑垂体、肾上腺等多处脏器;有些病人还有广泛的微血栓形成,极易出现严重的水电解质酸碱平衡紊乱。最为严重的是损害人的肾脏,重者往往死于尿毒症肾功能衰竭。病毒还会作用于神经系统,引起严重的头痛、眼眶痛、腰痛及全身疼痛,病人普遍出现高热。重症或未能及时治疗的病人,后期往往出现心力衰竭、肺肿、自发性肾破裂等严重并发症。

该病病情凶险、病程多会迁延月余,即使治愈也需要严格休息至少1?3个月,是一种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疾病。

出血热的治疗重在发病早期

出血热病毒对人的危害涉及机体多种器官,病变可累及全身各系统,但是这种危害是渐进性的。倘若患病后尽早治疗,尽早使用抗病毒药物,尽早休息,即可抵御病毒的毒性作用,也可能减少机体的损耗,因此可明显增加康复的机会。

早治疗的前提在于早发现。出血热病人发病早期的典型表现为突起高热,体温可达40℃以上,这种高热通常持续4?6天。由于病毒引起的神经中毒现象,病人会出现头痛、眼眶痛、腰痛,即“三痛”症;因病毒引起广泛的血管壁损伤,血管壁的通透性增高,病人还会出现颜面、颈、上胸部皮肤充血潮红,俗称“三红”,很象“酒醉貌”,躯干及上肢皮肤出现条索状出血点,眼球结膜血。病人还常伴有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重症病人会出现咯血、呕血、便血、尿血等出血现象。血常规检查可见白细胞增多、血小板下降,并有尿蛋白阳性、血尿、尿内出现膜状物等肾功能损害表现。

如果对早期病人不细心鉴别,很容易误以为是“感冒”。我国南方高发病区流传着这样几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