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7:21:13
两个人是男女朋友关系..他们做爱.怀孕..后来准备去打孩子的时候..男的以弄钱为由..失踪..女的自己打胎..自己处理事物..但所有钱都是借来的..问..这样的后果..如果告他..会有什么后果..

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确定了“不登记不保护”的原则。最高人民法院亦对此作出了司法解释,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发布了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并于发布之日起施行。因此,自1994年2月1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对于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应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本身两个人在一起就是非法的,要想告就去咨询咨询律师吧。

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在法律上享受同样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女方想通过法律讨回公道,建议在人工终止妊娠后利用胎儿做亲子鉴定,证明是男方的非婚生子女,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请问你要告他什么罪??
如果都是成年人的话,好象是没法告哦!

没有结婚证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这是常识。

告诉那个女孩子,爱人之前要先懂得保护自己,为什么不采取措施避孕呢?以后别再这么傻了!这种事情还是自认倒霉吧,以后睁大眼睛找个负责任的,祝她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