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产权和贷款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19 23:10:36
您好,我父亲买了一处房子,交了一大半钱,其余的钱我用公积金贷款还,但好像我贷款房产证就不能写我父亲的名字,因为我已经结婚,为了以后不必要的麻烦,让老人安心,我想把房产证户主定为我和我父亲两个人,请问这样做有什么利、弊?
另外,我现在每月的公积金是500元,我要贷10万,制定怎样的贷款方案,能够即不加重老人负担又不用还银行过多利息呢?谢谢!
谢谢,我是独生子女,如果在老人百年之后,两个户主怎么算呢?是直接就变成我一个人吗?还是要进行什么变更或交什么钱?
虽然贷款的时间越长还得越多,可是将来不知道会不会贬值,如果能贬值的话,就算多贷点,也不会吃大亏,最重要的是公积金不用到退休再给也就不值钱了,现在慢慢贷者,对我们的生活也造不成影响。
不知道我这种观点对不对?

如果户主定为你和你的父亲,那这个房子则是四个人的,也就是你、你的爱人、你的父亲、你的母亲各占1/4,这么做的利弊,那要看你是否还有兄弟姐妹,兄弟姐妹以及房屋的4位所有人对财产的不同认识了。如果你还有兄弟姐妹那将来在财产分割上对你比较有利。如果你和你爱人在婚姻存续期间就不存在什么问题,如果将来感情破裂或者离婚的话,同样在财产分割上会产生纠纷。
在贷款方式当然是贷的时间越短还的利息越少了,是否有负担就取决于收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