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奴法典??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23:43:46

应为《摩奴法典》

  古印度婆罗门教的法律和法规的汇编。又称《摩奴法论》,相传为“人类的始祖”摩奴所编,故名。实际上,是婆罗门教的祭司根据吠陀经与传统习惯而编成的。法典内容驳杂,大约编成于公元前2~公元2世纪(一说为公元后的头几个世纪)。传至今日之《摩奴法典》共 12章,2684条。第 1章讲述创世纪的神话;第2章至第6 章论述婆罗门教徒的四住期的行为规范;第7章至第9章主要包括民法、刑法、婚姻制度、继承法;第10章是关于种姓的法律;第11章是赎罪法;第12章包括因果报应、轮回转世之说。其中,纯粹法律的篇幅约占全书的 1/4。
  法典的核心内容是宣扬种姓起源的神话,宣称婆罗门种姓为“一切创造物的主宰”。旨在维护印度种姓制度。法典论列各种姓的不同地位、权利和义务,规定依违种姓制度的奖惩。
  《摩奴法典》对印度历史和社会具有广泛而持久的影响。英国殖民者统治印度时仍把法典作为私法的典范继续援用。其影响远及缅甸、泰国、爪哇和巴厘等地。这部法典涉及面广、内容丰富,为研究古代印度历史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资料。
  法典现存 7、8种9~18世纪的梵文注释本。西方学者曾发表一些译注本。其中有法国迭朗善的法译本,英国毕勒尔的英译本,俄国埃里曼诺维奇的俄译本,苏联伊林的校订本。中国出版两种汉译本:马香雪从法译本转译的《摩奴法典》;蒋忠新从梵文原本译出的《摩奴法论》。

【摩奴法典】

(梵Ma^nava-dharma-s/a^stra、Manu-smr!ti)

古代印度的法典。内容记载婆罗门的日常生活规范、人民的社会规范及国王之职务。成书年代大约在西元前二世纪至西元二世纪。系以《摩奴法经》为基础增补而成。‘摩奴’一语,原指‘人类’而言,其后转而用来指称人类之祖。此人类之祖——摩奴,同时也被认为是社会、道德秩序的创立者,甚至于是律法的创制者。冠上‘摩奴’之名的《摩奴法经》以及本书,都是印度后世法典的模范。
现存的《摩奴法典》由十二章、二五八五偈所组成,内容以四姓与四住期制度为主,而强调婆罗门的特权身分,多处记述种姓的差别,以确立维持婆罗门的身分利益。其所强调的‘法’,相当于当时人的宗教义务与社会义务。故与现代的法律观念,并不尽同。又,在本书中,从第七章至第九章之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