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0 19:24:45
我爸爸73年和前妻结婚
75年生一女叫李芳
83年和前妻离婚
离婚后前妻把女儿李芳带走
并改嫁给夏长春(李芳现在的养父)
后来李芳改姓夏(具体时间不清楚
李芳1994年结婚时喜贴上改夏,名为夏芳)
请问一下李夏芳是不是还有继承我爸爸财产的权力

以下都可继承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有啊她比经是你爸的亲骨肉任何人没有取消继承财产的权力只有你老爸有这个权力

很遗憾是这样的,除非你老爸立遗嘱

指出的一点是,夏长春是李芳的继父,不是养父,这两种法律关系是不一样的。
如果你爸爸立有遗嘱剥夺她的继承权的话,她就无法继承了。如果没有立遗嘱,她所应得到的财产份额与你是一样的。

有,因为是自然血亲的关系.

有,亲子关系何时都不变,不论她叫什么,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