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不算逃逸呢? 请高人指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5:22:52
我原来听朋友说过.如果出了事故(特别是在农村)如果把车停在原处,然后打电话报警.本人可以暂时离开.这样不算是逃逸.因为在农村发生交通事故有时自身的人身安全可能会遭到危害,这样暂时离开是自我保护. 我不知道在法律上是不是真的不算逃逸呢? 请高人指点!!!

报警时详细说明情况,在争得警方同意后可在不挂断电话的情况下就近暂避.这样既符合法律规定,又符合道德规范哦

应不算逃逸.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定义,交通事故逃逸是指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追究,故意驾驶车辆或弃车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如果当事人尽管实施了逃逸行为,但事故事实依然清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能够对事故责任作出具体认定,就不适合九十一条的规定。

绝对不算逃逸,你可以主动播打122,那么就不应该不算逃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