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房产的问题,很急,需要大家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5 18:25:50
事情是这样的。
我姐姐买了一套房子,是和姐夫一起买的,是按揭贷款的,首付的时候也是两个人一起付的钱,到现在还没有拿到房产证。但是现在,我姐姐想离婚了,而姐夫却不愿意离婚。他说除非我姐姐不要房子了,就可以离婚。我想问大家,如果通过正常的判决,我姐姐能拿到房子的一部分钱吗?或者通过其他什么方法,可以拿到那部分钱?
当时买房子的时候,是姐姐和姐夫的户名一起写的。但是现在,假如我姐姐想要那套房子,就是说,户名改为我姐姐的户名,那是属于卖房子还是转户名?要不要交什么税金?

按照新修订的婚姻法的规定,判断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就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为时间标准.即婚前取得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从你所说的情况来判断,你姐姐这套房屋的购买应当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此,该房屋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姐夫以不要房子才同意离婚的说法是没有任何依据的.
因此,你姐姐要勇于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当然,由于你们的房屋本身存在一个还贷款的问题,因此,在分割时会比其他房屋复杂些,他们可以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协议啊,不过肯定是一方得房屋,一方得补偿了.

如还有不明之处,可发消息进一步询问.

楼上说的对,他们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买的,当然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通过正常的判决,你姐夫要是想要房子,就要给你姐姐一半的房款补偿,而且这一半应该不是按照当时买的价算的,是按照市值算的。
不过还要看现在供楼的钱是谁出的,和离婚有没有一方有过错,一般法院会支持没过错的一方,有过错的那一方会得到少一些的。
所以你姐姐根本不用怕,她理所当然享有一半的产权,即使她没为房子出过一分钱也是一样。去法院诉讼离婚吧,比较能保障你姐姐的利益。

至于转户,我现在有个朋友也是这样的情况,听说好像当做卖房算的,如果是这样,那就要交税金了。其实最好还是由法院帮你们解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