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和普通法律有何不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19 17:40:28

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区别
  1.宪法的内容与普通法律不同
  宪法规定的是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基本问题,主要包括国家性质、政权组织形式、结构形式、经济制度以及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涉及整个国家生活各个重要领域。其他法律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中的一般性问题,而且只涉及国家生活的某一方面。
  2.宪法的效力与普通法律不同
  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表现在两个方面:
  (1)对法的最高效力,首先表现在它是普通立法的基础和依据,为普通法律提供立法原则;其次,普通法律不能与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
  (2)对人的最高效力,是指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政治力量、政治组织、政权相关机器和一切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无超越宪法之上的特权。
  3.宪法的制定与修改程序与普通法律不同
  宪法的制定程序与普通法律不同,表现在:
  (1)制定机关不同,宪法通常由专门的制宪机构制定;
  (2)通过程序不同,宪法草案必须以立法机关绝对多数赞成或全民公决过半数方可通过。
  宪法的修改程序与普通法律不同,表现在:
  (1) 修宪提案权主体有特别限制;
  (2) 宪法修正案须以绝对多数或其他特殊程序通过;
  (3) 修宪内容通常各国都有限制。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其效力最高。任何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在我国,宪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并通过。也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才能修改宪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宪法的实施。普通法律的效力层次低于宪法,分为基本法律和其他法律。基本法律由全国人大制定,其他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国务院部委制定部门规章;地方人大可以根据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可以制定地方政府规章。地方制定的法规和规章都不能与上位法相冲突。

内容不同:
宪法作为一个国家的根本法,它确立了一个国家的根本制度,而普通的法律法规的基本任务是如何保障建立有效的国家权利运作制度,来具体保障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得到实现.
效力不同:
宪法作为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