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制度的意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19 16:49:25
社会主义国家确立法人制度的意义和作用 法人制度
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法人制度的起源,可以
追溯到罗马法。但法人概念的真正形成以及它作为一项
独立的民事权利主体制度,是在资本主义时期随着各种
公司、尤其是股份公司的涌现而最终完成的。而在社会主
义国家确立法人制度,具有特殊的意义:
(一)社会主义法人制度在确认国家所有权与企业经
营权可以适当分开的基础上,确立了全民所有制企业的
独立财产责任原则,从而在法律上使国库财产与全民所
有制企业所经营管理的财产完全分开,打破了国营企业
长期以来统负盈亏、吃国家“大锅饭”的局面,对搞活经济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确认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法人地位,
明确法人的独立财产责任并建立起相应的法人破产制
度,这就真正在法律上使全民所有制企业由国家行政部
门的“附属物”变成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
和经营者。从而可以进一步加强企业的经济核算和科学
管理,增强企业在商品竞争中的活力,为我国社会主义商
品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更好的条件。
(二)法人制度是社会主义国家对商品经济活动加以
监督和控制,从宏观上实现对国民经济计划管理的有效
法律手段。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之上
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而社会主义经济计划的实现,主要
地不是依靠行政命令来捆住企业手脚的办法,而是要服
从商品生产的内在规律,依靠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来实
现宏观控制。确立法人制度以后,国家通过对法人的核准
登记和管理,可以有计划地创办和批准那些对国民经济
和整个社会有益的企、事业单位,调整或者改革那些需要
调整或改革的企、事业单位和组织,解散或者撤销那些对
国民经济和整个社会不利的企、事业单位和组织,以保证
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地协调发展。同时,国家通过法人
管理制度,使企业的经营活动始终置于主管部门的监督
和管理之下,这就为国家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