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帮忙!!我该怎么办?我该不该这样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7:19:54
我和爱人在婚前买了套房子,他花了一 部分钱,剩下的十多万元要婚后我们一起还给他的父母.而房产证上只有他的名字.我想知道这房子是否应该属于我们共同所有?是否应该有我的名字?
是不是除了他支付的那笔钱,房子应属于我们共同所有?该怎么办?
不是这样的.房子如果是婚前购买,那一直都属于个人的.

关键是婚前买房时你出钱了吗?如果你出了,能证明么?如果能够证明自己出资的部分,房子应该按照出资比例归你们所有。如果你确实出钱了,可以协商一下能不能把你的名字补充进去。
如果你出钱了又不能证明,或者没有出钱,这个房子的确不是你们的共同财产。

房子是一次性付清的吧,问他父母借了钱的对吧?既然房产证上写的是他一个人的名字,就让他一个人偿还好了。

不过,MM,你还是亏了哦,如果你俩已经结婚了,他每个月还要匀一部分钱出来还他父母,你们实际可支配收入就减少了,你的钱就要被挪为家用,等于你变相还是在为了这个房子在支出,在一起还他父母的钱。

所以啊,婚前就要该分的分清楚,哪怕自己出点钱,也要把自己名字写房产证上去。两个人感情好倒没什么,但是,就怕有但是啊~

夫妻结婚后的事物 凡两人名下之物都归两人共同所有 单属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共同的资产 也就是说你们结婚后你们两人名下的所有财产都归到一起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了
但是你们个人的类似一次性退休金这类个人的补贴资金是属于自己的不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当然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啦!你别还没结婚就想着离婚上的事情去了!这样会对你们夫妻的感情有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