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可以吗?多大希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00:15:03
我是经营小客的,我后车老以为我压他的点,打电话恐吓我司机说要打他,我非常生气,就打电话告诉我弟和我哥让他们说说后车,别再欺负我,第二天我就去终点站,一会我哥领了几个人来,我告诉他们不要动手,就问问他为什么要打我司机,后车来了以后,我们一起过去,结果他们就打了司机几下,我要去找对方说理,结果对方不听开车走了,这时我弟还没来,我就打电话问他走哪,他说在半路上,于是我就说你在半路上把车拦下来,我们一会就去,可是他拦车的时候,对方拿铁棍下来打了我弟几下,我弟火了,让和他一起来的那个人拿刀把他们两个人捅成重伤,到我们过去时,已经捅完了,为此,我弟和那个人被判刑,而我没有刑事责任,对方没有提附带民事诉讼,而是另行民事起诉,要求我和我弟连带赔偿,一审判决我承担连带责任,而我总觉得也咨询了一些人,他们说我不应该承担连带责任,人虽是我叫的,但我没有指使他们(本意也确实不想)去伤害对方,我只是让他们来评理或者说吓唬,所以我对伤害的结果不应该承担连带,如果说我有责任是不是应该是按份责任,我弟和那个人才应该是连带责任,所以我想上诉,不知道我这样的想法能不能站住脚,上诉成功的几率有多大?
问题补充:在法院对方申请调了公安局的笔录,在我弟的笔录中说我只是叫他去吓唬吓唬,其他人都说后来我只是打电话叫我弟拦车,没说别的.所有人的笔录都没有说我让他们去打人或者怎样,不是说理论的就是说吓唬吓唬的. 我弟和那个人已经判刑而且没有赔偿能力.
一审是这样说的:被告安排***拦截原告驾驶的小客车,其应当能够遇见到可能会发生殴斗致他人损害而放任原告受伤的损害结果的发生,应属共同侵权人.这样说有法律依据吗?成立吗?
法院就根据人是我找的,不管你有没有让他们去伤害对方,都应该承担连带责任正确吗?

首先加害人不是你 其次你不属于法律上规定的需要为非自己直接造成的损害结果承担民事责任的类型 所以我个人认为你不应该承担连带责任。这是法律上的意见。从人情上既然你弟弟伤人是为了你 我觉得即使没判你承担民事责任,也应该替你弟分担。个人看法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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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上诉,但要根据你弟弟的笔录和相关证据进行参考看是否都对你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