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算不算逃逸???算不算交通肇事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3:19:21
那是夏天的的事了.我在倒车的时候像后看.见一骑自行车的老人.不看路.我就赶紧停车了. 正如我所料.他轻轻的撞上我的车了。我车可没动.我车上还有3个同伴他们可以作正 我下去看他.他说自己起不来了. 要求到凉快地方去. 我把他抱到那他说了一些话。就是想讹我的意思. 我当初一生气.就走了。 着算不算肇事逃逸啊.算不算交通肇事罪. 因为我无驾驶正. 但我并没没驾驶他自己撞上我 静止的车 我肯定他没事. 假如摔断了腿.会不会判了我啊.. 我车没动他自己撞上来的. 值得庆幸的是我车 牌子那天刚好摘了
跪求. 请懂着方面的人. 给我说详细点让我过个送心年吧 55555
他也不是撞上的. 是他倒在了我车的侧面. 我查看车上无撞击痕迹. 我观察了下 他自行车旁边 捆了一个大箩筐.可能是挂的我车上了. 况且他那种简易自行车根本没刹车装置. 最老式的

不构成交通肇事罪,放心吧!
你可以参考以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第四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第五条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第六条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