埋儿奉母的作者是谁?选自那?有什么感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9:17:51

埋儿奉母
(选自二十四孝)
郭巨,晋代隆虑(今河南林县)人,一说河内温县(今河南温县西南)人,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作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取母亲供养,对母极孝。后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遂和妻子商议:“儿子可以再有,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当他们挖坑时,在地下二尺处忽见一坛黄金,上书“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夫妻得到黄金,回家孝敬母亲,并得以兼养孩子。

感想:
我国的二十四孝中,有一孝是写的郭巨埋儿奉母。郭巨是晋代今河南林县人,原本家底厚实。其父亲死后把家产分给了他的两个弟弟,自己把体弱的母亲收养起来。他对于母亲是及其孝敬的。
后来其妻子生一儿子,由于经济不济,他便跟妻子商议:担心养儿子可能影响供养其母亲,决定把儿子埋了。
理由是儿子可以再生,母亲只有一个。母亲死了不能复活,儿子可以再有。把儿子埋了,以剩下钱粮供养母亲。妻子同意了。……
如果这个故事是真实的,郭巨未免过于残忍;如果这个故事是虚构的,是对于人性善良的一个误导。
故事中郭巨儿子的存在并非影响和威胁其母亲的生命,为什么要残忍地活埋他呢?
人人都有生存的权力。人人都是父母的血肉儿女,即使儿女明白父母的艰辛处境,又有谁人愿意接受郭巨这样的父亲呢?
我们并不怀疑孝敬的道德理念的崇高。恐怕谁也不怀疑:“儿行千里母担忧”的天性的崇高。
爱戴是一种崇高的道德,亲情同样也是一种崇高的道德。我们编写故事干吗非要一种道德去打败另一种道德呢。如果两者都是真理,就应该共同生存,而不应该你死我活。现在看来编写这样故事的人,其心术值得怀疑。他并不希望故事中的事件都相安无事,而非要这种道德与那种道德亲情与善良争斗一番,把其中一种善良逼成罪恶。
随着社会生活的进步,道德的改善和人性的亲和。我们的某些故事的编写也理应以时俱进。
这种单一的选项,非此及彼的思维方式应当给于铲除。
社会需要既存善良的亲情又共同和谐和睦相处的亲情的榜样。需要可敬可泣有血有肉的孝敬故事。

选自<24孝>

埋儿奉母

郭巨,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