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纠纷---帮助农民兄弟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6 23:26:58
我是北京郊区的农民,按规定应该分到一亩半口粮地.但是所属村委会百般阻挠自己留下该地,坚持集体回收,用于流转.不要地的农民村委会每亩地给予1600元,要地的则没有这份钱.也就是说村委会利用村里的资金以每亩1600元的价格从农民手里收回该地,但是仅以60-100元每亩的价格流转出去.那么那1500元的差额是不是属于集体的公共积累?是不是我们要地的农民也应该有权利得到这1500元.毕竟我们的土地的流转价格只有60-100元.
忘您尽快予以回答,知道我们应该怎样和村委会进行协商.以保证我们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谢谢.

找你们村的上一级乡镇政府投诉。原则上说村委会是集体自治组织。但是政府多少还是有一定作用

首先,你说的不够清楚.这个收地是不是收了就没有了.还是收了还有.再个说.这个流转是什么意思.是重新再分还是要干什么.没听过这个词.解释清楚了就有依据了.不好意思.乱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