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什么区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8:59:56
全国人大的性质和地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又是国家的立法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大的职权
①宪法修改权和监督权。
②基本法律的制定权和修改权。
③中央国家机关组织权。
④国家重大问题决定权。
⑤最高监督权。
⑥其他职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性质和地位
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也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它隶属于全国人大,必须服从全国人大的领导和监督,向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
①宪法解释权和宪法监督权。
②立法权和法律解释权。
③国家重大事务的决定权。
④任免权。
⑤监督权。
⑥其他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什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这一制度的内容主要有以下方面:
1.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民主选举是民主集中制的基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标志。选民(在直接选举中)或选举单位(在间接选举中)有权依照法定程序选举代表,并有权依照法定程序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这对于保证各级人大真正按照人民的意志、代表人民的利益行使国家权力,是非常重要的。
2.人大和它的常委会集体行使国家权力,集体决定问题,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办事。宪法规定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按照这一规定,全国性的重大问题经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和决定,地方性的重大问题经过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和决定,而不是由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