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16h到哪投诉?(中国石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6:27:52
我在中国石油辽河油田分公司一个科研单位工作,说是科研单位,事实上我长期工作在野外钻井现场,没有节假日,没有固定休息时间,而且长时间每天工作16小时.规定是三班倒,每班8小时,由于人手不够实际是两班倒,白班8:00-24:00,夜班00:00-8:00.在野外工作16小时是完全变态的行为.这些领导让社会倒退了200年.
我毕业就被分配到了一个科研单位应该说是很幸运了,但是在这我从事的是生产工作,这倒没什么,只是领导为了创业绩,完全不顾下面人的死活拼命接活,人手根本不够原来的规定的三人倒班似乎是应付检查的.下面的人出于各种原因考虑,没有几个敢站出来说话的,即使说了领导也不会理你.我的同事好多都不想干了,都是把技术学好然后跳槽,我现在已经拒绝上16个小时了,但这样也不能解决问题的根本.
大家说应该怎么办?这种问题应该到哪反映?油田内部工会就免了,一点用都没有,不仅不能替你说话,而且还会把你告到领导那去.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节选):
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第五条 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法》有关规定: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 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根据法规的规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应该是:
全年工作日=365天自然日-104天休息日-10天法定节日=251天。月平均工作日=251天/12个月=20.92天。 月平均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20.92天=167.36小时。如有超过,超过部分按加班计算。

加班工资计算办法:工作日加班的,按劳动者日工资的100%计发;休息日加班的,按劳动者日工资的200%计发;法定节日加班的,按劳动者日工资的300%计发;

如果你的工作时间按月计算超过法定工作时间36小时,即月平均多于203.36小时(167.36+36),或者没有按规定发给你的加班工资,单位属于违法。你可以收集加班加点(考勤记录)和工资收入(工资条等)的证据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由他们予以纠正。

劳动监察部门隶属于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执法权。你可以通过拨打当地的“12333”电话,或者登录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与他们联系。

到相关劳动部门去反应.

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