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不得从事证券经营业务,是否包括不得买卖债券?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6 08:58:38
《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
但是第三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商业银行可以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难道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不是属于证券经营业务吗?

政府债券、金融债券是国家的行为 并非是商业银行所自己独有的行为,它办理这些业务知识相当于国家这项政策的窗口
而《商业银行法》的规定是说 商业银行作为一个企业法人不具有这项职权(商业银行是一个股份制企业法人,人民银行才是我国中央银行 它管着国家债券的利息率)
且证券经纪业务的具体含义可参考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3989708.html?si=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