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算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离婚时我能不能分到?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1:57:56
结婚前 我给了她1万的聘礼 她买的嫁妆超出2千左右 我想问一下 离婚时我能不能分到她所买的嫁妆?谢谢各位老师

  1. 彩礼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

  2. 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后没有共同生活或者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结婚时做过财产公证的,依照公证书的财产归属处理。
没有公证的(估计你们也没有公证)处理如下:
下列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不明确的夫妻共同所有。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