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意外致人死亡,细节求救?保险?刑事?赔偿??????谢谢兄弟姐妹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20:24:22
开车直行时,对面来了一推三轮车捡垃圾的59岁的女人(农村户口),三轮碰到卡车尾巴,人倒在车轮下,.驾驶员当场叫120,抢救无效死亡,驾驶员被在交警大队拘留24小时后,被送至当地看守所.已经赔偿1万元丧葬费,对方已经起诉,警察院已经下逮捕单,
车是外挂湖北牌照,保险是保的12万的!驾驶员有驾驶证.
我想知道
1.赔偿需要多少钱? 自己最终需要赔偿多少(除保险公司的), 保险公司能赔多少钱?
2.要不要服刑?
3.已经在看守所15天了,什么时候才可以出来?
4.下面该怎么做,该怎么做????????
谢谢各位兄弟姐妹了!
酒后驾驶,违章行驶,车辆不合格都不是,是那个推三轮的从左边迎面推车过来,碰到车左后轮,人倒至卷后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已经拿到,是全责,上周末拿到了检察院的逮捕单(这周一正好15天),现在对方想通过交警大队协商,对方曾领养一个亲戚的一个小女孩,但是没有领养手续.老故,我想知道我现在该怎么做,会不会被判刑.酒后驾驶,违章行驶,车辆不合格都不是,是那个推三轮的从左边迎面推车过来,碰到车左后轮,人倒至卷后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已经拿到,是全责,上周末拿到了检察院的逮捕单(这周一正好15天),现在对方想通过交警大队协商,对方曾领养一个亲戚的一个小女孩,但是没有领养手续.我想知道我现在该怎么做,会不会被判刑?

你说的情况有点奇怪,按理说交通事故死亡一人,应该没有这么严重的。
  1、关于事故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二款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如果说三轮车碰到卡车的尾巴,人怎么可能倒在车轮下呢,车驶向前开的呀。因为如果三轮车碰到卡车的尾巴,说明卡车属于正常通过,推三轮车的人至少也应当负一定责任的。是不是卡车司机还有其他什么过错?譬如酒后驾驶,违章行驶,车辆不合格等等?
  2、按理说交通事故死亡一人,只是重大交通事故,不能算特大事故的。如果卡车正常行驶,事故后司机也没有逃逸,而是抢救伤员,一般不致于采取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最长可以15天)的方法的。而你说的不仅是行政拘留,检察院都已经下达逮捕令了,说明已经进入刑事处罚阶段了。怎么会这么严重?而且,如果是检察院按刑事案件处理的话,什么时候能出来就不好说了。
  3、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赔偿的费用包括:
  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抚养人扶养五年。
  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计算,按照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但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于我估计12万元应该够了。
  4、如果你是司机的亲属的话,有三点建议:一要拿到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