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权利?什么叫义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1:29:35

权利一般是指法律赋予人实现其利益的一种力量。与义务相对应,法学的基本范畴之一,人权概念的核心词,法律规范的关键词。在家庭、社会、国家、国际关系中隐含或明示的最广泛,最实际的一个内容。从通常的角度看,权利是法律赋予权利主体作为或不作为的许可、认定及保障。

楼上很专业,我就用简单的方法说说吧。
简单的说,权利是你拥有的,义务是你应该付出的。
没有绝对的权利也没有绝对的义务,两者是相对的,有权利就有义务。但有时候权利和义务可以是同一件事。比如九年义务教育,是你的权利同时也是你应尽的义务。

从广泛的、一般的意义上讲,权利和义务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以及国家、家庭和个人等各个方面。在这里,仅从法律意义上对权利和义务作一简单的解释。作为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构成了法律关系的内容,它是由法律所规定和确认的,与一般意义上的权利和义务是不完全相同的。权利和义务是由法律关系主体享有和承担的,其所指向的对象就是法律关系的客体。法律上的权利就是由法所规定的权利人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而采取并由义务人的义务所保证的法律手段。权利与权力一词也是不相同的,权力强调职权性和强制性,而权利则着重体现实现利益的手段和方式。从权利的概念中可以看出,权利的特证一是由法所规定和确认,二是其实现的前提条件是由义务人履行一定的义务所保证,三是一种法律手段。法律上的义务就是由法所规定的义务人应按权利人的要求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进而使权利人的利益得以实现的法律手段。其明显特征之一就是义务人作出一定义务或不作出一定义务的必要性,如果义务人违反了,就要受到国家法律的制裁。

权利与义务不是对立的、绝对的,而是相对的、统一的,具有一致性。这种一致性主要表现在:第一,权利的实现依赖于义务的履行。享有权利的人要实现自己的权利,必须有义务人履行相应的义务。比如在买卖关系中,买受人要实现自己取得货物所有权权利的前提条件,是出卖人履行自己按约交付货物的义务。反之亦然。而且,买受人取得货物是自己的权利,但相对出卖人而言就是义务。可见,货物的交付或所有权的转移这同一行为,对于货物买卖双方而言就具有不同的意义,一方是权利的享有者,而另一方恰恰是义务的履行者。依此可以明显看出,权利与义务存在于同一法律关系的同一行为中,权利与义务具有统一性、相对性,是不可分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