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用期内辞职需提前2周告知,用人单位这么做合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9:48:46
试用期合同中已经写明在试用期中可随时解除合同,但又写了需在2周前告知,否则需要我给公司经济赔偿,请问公司这么做合理吗?

依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在试用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不需要承担任何的经济赔偿,除非在试用期间内有保密等条款的限制

原来如此~~`

楼上的说的对
可以去劳动法的法条里找 有此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