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数学方面的高人帮我解答一下购物方面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3/29 00:15:31
元旦,我和我的哥们去商场购物,发现一双ADIDAS鞋,是我女朋友比较喜欢的,结果就给我的女朋友买了这双adidas的鞋,一共用了560元,当时,我没带那么的钱,我只出了150元,其余都是他垫付的,由于商场有活动,买200赠200的券,我的哥们就又拿钱买了两双袜子花了40,这样正好凑足600,商场就又反了600元的券,他用了400,我用了200,后来我还给了他200,我觉得我还有点亏,可是他说,他还亏呢,请各位大虾帮小弟解答一下,你们就是法官,帮我仲裁一下,谢谢!!

是你亏了……
鞋子是你买的,按民法通则的规定,鞋子的返还的卷属于鞋子所有者。因为如果没买这鞋子,就算他有400元也不必然产生这个400的返卷。

而他是把他支付的410元借给你,到时候他收回的应该是这410元加上约定的利息或者银行同期利息

返卷并不是他的钱带来的,二十你购买的鞋子带来的。

如果他说那钱不要你还,就令当别论啦。哈哈。
不还钱的话,就按各自出钱的比例来享有这些返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