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职业的权利?难道有些情况下劳动者没有这一权利吗?举例!3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22:00:45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这句话的意思是,劳动者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自由选择职业,但当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后,应当承担违约金。
例如,你与一单位签订五年的合同,干了两年不想干了,你可以跳槽,这是人最基本的自由,但要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