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题目啊,快来回答啊,加分啊,快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7 11:37:00
李某在家邀请好友宋某,当开启刚从商场买回的啤酒时,酒瓶突然爆炸,飞出的玻璃碎片击中了一起喝酒的宋某左眼,
致使宋某左眼视网膜破,虽然治疗,宋某的左眼视力严重下降,几近失明,并为此花费治疗费6700多元。宋某提出
自己是受邀到李某家,李某应当赔偿其受到的损失。李某拒绝赔偿,理由是啤酒突然爆炸属于意外事件,他不应负责,
但出于同情,愿意向宋某支付2000元。
问:(1)宋某受到的损害谁应负责?
(2)宋某可提出哪些损害要求?可否提出精神损失理?
(3)如宋某向商场提出赔偿要求,商场应该如何处理?

(1)宋某受到的损害谁应负责?
商场或者啤酒生产厂家。
(2)宋某可提出哪些损害要求?可否提出精神损失理?
宋某因啤酒爆裂受伤属于质量产品侵权,宋某可以要求商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啤酒生产厂家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是提起侵权责任,则可以同时提出精神赔偿。
(3)如宋某向商场提出赔偿要求,商场应该如何处理?
商场应该赔偿,商场如果能证明无过错,赔偿后可以向啤酒生产厂家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