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构成他人人身伤害,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4 06:54:51
大家帮忙,如果无意伤害了他人的身体,要如果承担责任呢??比如赔偿之类的。
我把事件说清楚一点吧,是这样子的:

三个星期前,我和同事打球,当时是双打,2:2她和我为一组,在抢一个球的过程中,我的球拍打到了她的眼睛,导致她眼睛视网膜脱落,蛮严重的,现在我想知道,在运动中过程中,发生的意外,怎么赔偿~~我会承担她的医药费,如果她另提出一些例如精神赔偿,劳工赔偿,我是不是也一定要赔偿~~~

要看你的主观情况和伤害他人身体的程度。
1.主观情况。 要看“无意”是不是有过失,分为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如果既不是故意又不是过失那应当是意外事件。满足以上条件可以排除刑事责任。但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伤害程度。轻微伤不构成犯罪,轻伤以上构成犯罪。
当然要主观状态和伤害程度相结合。
在本案中,我认为你应当根据你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你补充的材料,我认为这件事应当属于意外事件。
在本案中你和受害人都没有过错,一般此种情形在司法实践中是按照公平原则判令你承担一部分医药费,至于所谓误工费,精神损失费无从谈起。
供你参考。

部分责任。

看你伤害的程度了,如果是轻微伤害,顶多受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一下;
如果是轻伤害至重伤害,对方报案的话,你可能要受刑事处罚。

当然,最好私了。

1.所谓“无意”,要看故意还是过失。
如果是不是故意的,就是不是自己希望或者放任损害结果发生的,就是过失或者是意外事件。基本就排除了刑事案件,只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了(除非过失且构成重伤的,才承担刑事责任)。
2.要看伤势,如果是故意的,轻伤以上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是过失的,只对重伤以上的结果承担刑事责任。因为刑法只有过失致人重伤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没有过失轻伤罪。
意外事件,就肯定不负刑事责任了
3.但是,民事赔偿责任是必须承担的。

如果构成刑事责任,你的非主管故意会减轻你的罪行。
如果对方要求民事赔偿,侵权责任以侵权行为的实施为准,不会减轻你的责任,如果你有紧急避险等法定情形,你可以就赔偿要求受益人合理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