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怎么判决这个事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3/29 03:57:57
两兄弟有一栋房子房产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房产证被兄拿去改掉了弟的名字,现在弟弟要求上法院起诉,而弟弟手中有母(母在世)的遗书证明房子是兄弟两人共有的.那法庭会怎么判决?

房产证通过熟人被改后,到有关部门去查证,无法查到.现在手上无证据可以上法院起诉吗? 通过法院可以不可以把房产证改回来?
1.我家有一栋房子,早年所建,房产证上有两兄弟的名字,产证一直是兄保管,现在没有通过弟的同意私自通过有关部门把弟的名字改了.而弟手上没有任何证据,也查不到以前的房产证档案.如果起诉到法庭,法院会受理吗?受理以后问题会怎样解决?

2.房产证原是两兄弟的.现在被兄改了,弟手上有任何证据,母亲愿意到公证机关立遗嘱,这种遗嘱生效吗?母亲愿意出庭做证,能把房产要回来吗?

3.立房产遗嘱没有产证,到公证机关公证,是否可以公证?

1、应当起诉房产管理部门,通过行政诉讼撤销变更登记。
2、遗嘱对房屋的处分无效,因为你母亲不是产权人,没有处分权。
3、公证机构不会办理公证,办理公证必须出具所有权证明。

没有你的同意,房管局是不能改动的。
明显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对于这个变更行为有错误。
你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变更登记。

也就是你叫房管局,而不是你兄弟。

母在世就好办一些了。

可以行政诉讼告房产局变更问题,调查有关变更记录.如果变更记录没有.那么有遗书可以证明这个房子是双方共有也可以证明你的产权.注意自己要取证.要多利用身边的证据.朋友,或者家人的证据都可以当作你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