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8:27:39
一男子与前妻生一子,不久后前妻因病而故!就娶了个后妻,与后妻

又生一子,期间,前妻的儿子与后来的家庭不合,其父登报与其脱离

父子关系!~~~~不久后,父亲因病去世了,留下了90万元遗产!;留遗嘱

说,前妻二子与后妻儿子及后妻均分90万!但后妻不分遗产给前妻的

儿子!说已经登报脱离关系了!!儿子告到法院!!要求分遗产!!

问:他的遗产到底怎么分?法院怎么判?

要求,分析的字数在400左右!!要有原因!!!且易懂!

提示:90万可以确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1)根据法律规定父子关系只能通过收养或者送养脱离,案例中登报脱离父子关系,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不具有法律效力,前妻儿子仍然是父亲的法定继承人,地位和后妻的儿子一样。

(2)由於90万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有一半属於后妻,可以确定属於父亲所有的是45万,所以他死后留下的遗产为45万,另外45万归后妻所有。

(3)父亲的遗嘱说前妻儿子与后妻儿子及后妻均分90万,但实际上他可以处分的财产仅为45万,按照他的遗嘱均分给三人,每人得15万。

(4)综合以上的理由,后妻获得45+15=60万
前妻儿子获得15万
后妻儿子获得15万

希望回答对你有帮助,写不了400字,谅解!^_^

首先要搞清楚90万元到底是不是父亲与前妻或者后妻的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者妻一方或者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才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90万元是前妻与父亲的共同财产则在前妻去世后,前妻的45万元由父亲和前妻的儿子共同继承(还要考虑到前妻父母的继承分额,因为配偶、子女、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前妻父母双亡的话)即父亲分45+22.5=67.5万元,前妻儿子分22.5万元。
父亲再婚后,父亲的67.5万元属于再婚的父亲的婚前财产,在父亲死亡后由前妻的儿子、后妻的儿子、后妻共同继承。三人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父亲的父母均已死亡的话),三人可按遗嘱分割财产,或者按法律规定平均分割。可是值得强调的是在前妻死亡后由于没有分割财产,所以前妻的儿子的继承分额实际还没有取得,但是父亲的遗嘱只能处分自己的财产,对前妻儿子的22.5万元没有权利处分。所以,要先把90万元中前妻儿子的22.5万元除出来,对67.5万元按遗嘱均分,即每人67.5/3=22.5万元。
综上所述,后妻分22.5万元
前妻儿子分22.5+22.5=45万元
后妻儿子分22.5万元
以上分配的依据是90万元属父亲和前妻的共同财产。如果90万元属后妻与父亲的共同财产则后妻分90/2+90/2/3=45+15=60万元
前妻儿子分90/2/3=15万元
后妻儿子分90/2/3=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