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这样罚款合理么?我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04:43:03
本人是外省人,农村户口,90年超生一胎,在94年9月份罚了500元,同年,七月份来到九江打工,96年因儿女上学,需要户口于是买了3个非农业户口,97年转入正式职工,在2006年九江计生委对干部职工在1983年到2006年超生清查时,我被列入其中,并交了我所在地开的罚款证明,计生委办事人说了没有事了,可在今年5月30号又接到了9500元的罚款单~当时我蒙了,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
后来一问才知道,说我开的证明没有用,要原始罚款凭证.我只好找来凭证,交了上去,以为没事了,可是6月29号又通知我要罚3750元,我真不知道这个数字是怎么来的,说什么我没有罚到位,差300元,怎么又要罚这么多~?请知情者帮帮我~

首先
你严重超生 就是该罚
现在由于你将所超生的孩子带如九江
按道理说就可以以九江的罚款标准对你进行处罚的
至于你觉得处罚不合理
可以要求 计生部门出具处罚依据
而且他必须出具该依据
如果还觉得不合理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还不满意就去法院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