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变更登记时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4 19:51:07
子公司向把原来已经变更给个人的股权再变更回总公司 但是工商局以半年时限为由不予办理 请问有法律依据么?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额的25%。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