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已经触犯国家法律?我的罪行严不严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3:17:32
我曾经在外地与人合伙修建了一个水电站,建成后买给了当地电力公司,当在次期间还欠了银行50万没还.前不久当地银行委托公安机关前来找到我,我便去还清了所欠的钱.当之后当地公安扣下我的车并对我进行了长达十几个小时的质问.

构成犯罪的基本要件有四个,主体、主观方面、侵犯的客体,客观方面。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如果证实了你主观上是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到期又不还贷,百般敷衍久拖不还,继续非法占有银行贷款的,可以认定你诈骗罪。但从你的行为看出你马上还清了贷款,所以应该是无罪的。

既然已经还清了,就没罪了

有罪,还应该罚款

从你介绍的情况来看属于民事纠纷,公安机关对你进行询问属于正常调查,查明你是否属于诈骗银行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