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的账务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3/29 07:30:45
以前的会计在结转完本年利润时,“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还有借方余额,说是没有结转的营业税及附加,我认为这样做不对,请问怎么处理?
我们是一家建筑测量单位,实施《施工单位会计制度》,也就是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本期(本月)开具的发票要缴纳的营业税及其附加,期末(月末)以前的会计将完工的项目结转,同时在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中结转完工项目负担的税金,这样未完工的税金就在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上扒着,期末有余额。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期末结转应该无余额,要全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再转入未分配利润。
如果结转后有余额,说明不正常或者有极特殊情况或者计算错误,会计未作结转等。
计提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附加
交纳时:
借:应交税金-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附加
贷:银行存款(现金)
结转时: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借:利润分配
贷:本年利润
这种情况在建筑企业常见,应该转入本年利润,无余额。

为什么营业税及附加在年末要有不结转的部分?这个问题你要了解清楚,如果确实有正当理由,也可以保留余额,不过正常情况下这个科目是没有余额的,一定要全部转入本年利润。

没听说过这个科目还有余额的情况啊,不知道,楼主去了解一下告诉我一声

对的 , 该科目期末不应有余额, 应全部转入本年利润 .

这个科目没有余额,期末就全部转入本年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