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买消费不给发票为什么是逃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4 21:37:17
比如去商店买东西,去酒店吃饭,他们不给开发票就是逃税,这个税是怎么逃的呢????

因为我们国家确认收入和国外不同,我国主要用税务局认可的票据来确认收入,如果不给你发票,纳税人在税务局那里就等于没有做过你这笔生意,没收入当然就不交税了!

不给发票不能说是偷税,只能说违反发票管理规定。只有当不开发票的收入不按规定进行申报时,才是偷税。

去商店买东西,去酒店吃饭,这些地方都是根据他们的营业额来缴纳营业税等其他相关的税收的(定额的除外)

如果不开发票,那么他们账上的营业额就会少了,相应要交的税也就少了,就造成逃税。

不过太多数你说的都是定额缴税的吧

一般税务部门对经营户征收税费,是根据经营户每月上报经营的总金额,再按比率收取的,那税务发票的存根也就是税务部门收取经营所得税的原始依据,经营户为了偷逃税费,所以不愿意开出发票,每月开出的发票少了,自然上缴的税费就能少点了。这种做法是一种偷逃税行为是违法的。你可以去当地税务所举报。当然有的商品商家确实为了逃避税费,把实惠让给了消费者,你也不需要发票报销,是可以双方协定成交的,也就是不开发票(但也必须由商家开具收据并盖章做为商品售后服务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