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3/29 23:02:51
2004年我买了一套(错层六附七)二手房,(该房是2000年交付使用的),是六层,我买后半年阁楼的墙角就开始漏水,于是去物业报修,物业修来修去,总是修不好,可房子也随着时间的推移到现在,漏雨的地方越来越多,近期我又去找物业,物业说已过了保修期,要用维修基金修,可由于要用钱太多不能通过2/3业主同意,不能修.我想问问:
1.我的房子屋顶漏雨维修过了保修期吗?
2.我现在应咋样维护自己的权利?

你去物业,叫他们给你出具一份维修记录,然后找开发商就可以免费维修.因为你从04年开始漏水,当时没有超过保修期,是免费维修,对的.但是从04年到现在为止,一直在维修,总修不好,是物业的问题.现在你跟物业不用多说什么,只要他们证明你在04年至今的详细维修记录,然后找到开发商或该物业的上级部门,以一直没有维修到位要求免费维修,他们会肯的.不然去更上一级部门投诉.走到天边都有理,是他们维修不到位,不是你的责任.就算是房子问题,也是开发商房子没造好,你是受害者,他们应该给你修好.

1.是否过保修期,按当初合同承诺的期限确定。
2.如果确实过了保修期,或者自己掏钱或者做其他业主的工作,二者必居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