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问!关于“本地”户籍迁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5:14:01
原户已迁出,户籍并没有迁出,房管部门把房子分给我们了,我现在到公安局办本地户籍迁移,公安局不给办,说必须原户把户籍迁出,方可办理,我并不认识原户人,与我什么关系都没有,我该怎么办??我有权指责原户必须把户籍迁出吗???
补充!!!请问公安局这样做符合规定吗??

一个人不能有两个户口,如果你要迁移户口就得从你原来居住的地方申请迁出,有表格让你填,同意申请后,再到现在居住的地方派出所打入户口。
如果原来房主户口还在的话,那也是不给迁入的,必须把原户主删掉,可到派出所申诉,和原户主同意,当然,要合法的手续,包括房产证等。

符合规定的。

这里是电脑计算机的地区,会有人回答你这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