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行为算不算盗窃?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8:26:54
本人装修完工自家房屋一套后,验收合格,付清装修款.有1装修钥匙多次索要未还.

20多天后,发现屋内财物丢失.报案,
经调查为我装修房屋的装修公司欠建材商货款,叫建材商拿走我家财物.

本人与装修公司为包工包料 且房屋以交付使用,钱款也付清.

此种行为,装修公司是否算盗窃? 法律依据是什么. 公安机关是否给予立案.
现在金额大于500 为2000左右.
但是公安机关 认为这是经济纠纷?
那我要求公安机关立案的理由是什么?

若价值超过500元,就构成盗窃。刑法第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除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可以立案。

盗窃罪在中国刑法中的定义:

一、概念

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本罪的四个主要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物,即国家、集体所有或者公民个人所有的各种财物。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

3、本罪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本罪。不满16周岁的人实施了盗窃行为不构成犯罪。

4、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这个案件 看似简单, 其实复杂.

公安局 为什么不立案? 怕麻烦? 还是确为所讲 ,看高手如何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