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什么?四个现代化又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04:02:19

1.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1954年4月29日,中、印两国在北京签订的《中印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中首先提出了这些原则。1954年6月28日,中国周恩来总理和印度尼赫鲁总理在新德里发表声明,重申了这五项原则,并指出,“在我们与亚洲以及世界其他国家的关系中,也应该适用这些原则。如果这些原则不仅适用于各国之间,而且适用于一般国际关系之中,它们将形成和平与安全的坚固基础。”同年6月29日,中、缅两国总理在发表的联合声明中也确认了这些原则。

2.四个现代化即工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国防现代化、科学技术现代化。
1964年12月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周恩来根据毛泽东建议,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在二十世纪内,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

最初提出的是:互相尊重领土主权、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惠及和平共处的原则
后改为: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四个现代化即工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国防现代化、科学技术现代化。 1964年12月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周恩来根据毛泽东建议,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在二十世纪内,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并宣布了实现四个现代化目标的“两步走”设想。

第一步,用15年时间,建立一个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使中国工业大体接近世界先进水平;

第二步,力争在二十世纪末,使中国工业走在世界前列,全面实现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

1979年12月6日,邓小平在与日本首相大平正芳会谈时,把四个现代化量化为,到二十世纪末,争取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人均1000美元,实现小康水平。这个目标已经达到。

和平公处五项原则: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四个现代化即工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国防现代化、科学技术现代化。

平共处五项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