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有关,我的加班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9:42:32
请大家看看
请高手帮忙
我在东莞市凤岗镇一日本公司做技术工人
我公司的工资是这样算的690元(东莞市最低工资)+技术津贴+能力津贴.
但是加班费用公司只按690来算.这样是否合理.
如不合理,我想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并赔偿我过去二年里另一部分的加班费用/?

以你每月标准工时劳动成果(既690+技术津贴+能力津贴)/月标准工时x共加班时间x200%=您应得的加班费。当然,如果每天加班还超过四小时,那可就是严重违法,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人身权”的损害赔偿及精神损害赔偿了!
祝你劳动合同官司诉讼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