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封信作为证据能说明什么?我的二审已败,要申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5:45:27
这是一封原告寄给被告的挂号信,请大家看看作为证据能说明哪些?
***\***夫妇:
你们在2006年12月20日以来以我未付剩余租金为由,几乎每天去我店骚扰.致使我店无法正常营业,员工一天比一天少,入不敷出,最后你们不顾一切在2007年1月19日锁上店门,让我在精神上物质上蒙受巨大损失.
你们问问自己良心何在?你们明明知道这剩余租金是你们你们介绍的经理当着我们的面许诺从营业中做出给的,为什么你们一点都不体谅.我在去年12月8日和你们说过"我可以承担违约责任,你们不能封店.'你们为什么要做的这么绝!
你们要给个说法,收信后三天内答复!
里边的第二段被告承认的.被告承认口头同意剩余租金从营业中做出支付.

我们认为里面的陈述是单方主张的事实,如果他们没有对此表示承认或者有其他的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这封信本身并不能说明什么。我们认为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因为是单方主张,无法证明。

浙江东辰律师事务所01号咨询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