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5:47:41
我婆婆有三个子女,大女(我妈妈/已过世).二女(健在/生有一女).小弟(已过世/生有一女)婆婆过世后,如果没有立遗嘱,作为孙女的我,有继承的权利吗?具体的分割应该分为几份?

你有继承权,属于代位继承.你婆婆没有留下遗嘱,法定的遗产继承顺序是这样的: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所以你可以代你妈妈继承遗产.

你有继承权!!!首先你婆婆的遗产分为3等份!我想问你:你妈只有你一个孩子吗?若是,那你就可以得到你婆婆的3分之一的遗产,若不是,那你就要和你的亲生兄弟姐妹再平均把那3分之一遗产再按比例分!

具体问题你是有继承权的,可以要求分割你婆婆的财产。从你的说的情况,如就只有三个继承人的话,你继承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