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高分求关于二手房买卖的买方违约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4:18:24
头天晚上我们去看了房子,当时感觉不错。回到家后,中介当晚以有另外买家也看中这间房子可能会导致房价上涨为由让我们马上与卖方商谈,当时并没有说要签房屋买卖合同,但到现场后中介一直在旁边鼓动我们头脑一热就签了(怪我们太草率),并约定次日下午交定金。回到家后,心里总不是滋味,就约定中介明早再去看一下房子。因为晚上灯光昏暗怕有些地方没看清楚。在与中介重新对房屋进行复查时,发现该房屋的四面墙壁均有很明显的裂缝,考虑可能墙体有问题。这是我们在前一天晚第一次看房时所没有看到的,中介也没有告知。我们当时在该房屋即电告业主并向中介提出由业主进行房屋鉴定并拿出鉴定证明,但没有得到满意答复。
过了两天,中介打电话给我说卖方给我们发了履约敦促函,催我们交定金,并说如果不履约就要起诉我们。
我们本想和业主再重新谈谈房屋价钱,但业主不见面,也不往下降价。中介这边也一直在催,并屡屡说卖方要起诉。
我想问:
1、我们这种情况在法院能不能胜诉?
2、要胜诉的话,还需要准备什么?
3、如果不打官司,有什么方法可以圆满解决这件事?这件事弄我们很不安宁,已经有了不要房子的念头了
4、我们算违约吗?
谢谢freeday210,aa5461200,水果大盗三位的回答
我还想再等等有没有当律师的朋友帮我们分析一下

我是律师,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哈
第一,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
同样,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无效.
由此可见,合同法和民法通则都把"欺诈"作为无效合同的一个法定理由.在本案中,由于卖方和中介都隐瞒了标的物(房屋)的重大质量瑕疵——墙体开裂的现状,使得你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定了买卖合同,严重违背了自己的真实意愿,因此,卖方和中介的行为都属于民事欺诈的性质。根据上文提到的法律依据,你作为买方可以向法院主张撤消合同。但该撤消权应当在一年以内行使。过期的不能再主张撤消。
第二,如果你们无法证明对方实施了欺诈行为或者对方反驳你们的欺诈指控被法官所支持的,你作为买方还有两种对策:
1.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你作为买方可以援引这一条法律,说明你们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房屋因为存在重大质量瑕疵,以至于买方无法安心和稳定的居住,因此合同目的无法达到,所以主张撤消合同。
2.如果援引质量瑕疵条款而撤消合同的诉求依然没有被法官所认可的,你作外买方还可以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援引这一条法律的理由依然是标的物存在重大质量瑕疵,你可以要求卖方因此而承担修理、或者降价的义务。这样一来,虽然买卖合同依然有效,但是至少可以减少你的损失。
其次,如果与卖方及中介协商无效的,你可以选择起诉,理由就是上述的“民事欺诈”、“质量瑕疵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或者“因标的物存在瑕疵主张违约责任”,在三种理由中选择一种最有利的。至于如何选择,你要根据自己手头掌握的证据来决定,打官司就是在证据上分胜负的过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