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在什么情况下用进项税额转出,有点搞不明白,想请教一各位,可不可以举个例子,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09:30:25

根据现行税法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情形时,应转出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的;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因进货退出或折让收回的增值税额;因购买货物而从销货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

如,一般纳税人企业购入一批材料价1000元,增值税1000×17%=170元
借:原材料 1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行税额)170
贷:银行存款等 1170
如果原材料日后没有进入生产领域,而是用于非应税项目,比如在建工程或发放职工福利,
借:在建工程等 1170
贷:原材料 1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行税额转出)170
另外,如果是免抵退企业的,有间接出口的其所占部分的增值税也要转出。

一楼盗用了我的答案,卑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