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现在有非法同居?非婚同居的说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0:15:07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者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所谓的“非法同居”之所以“非法”,是因为这种同居关系违反了我国民事法律中有关婚姻等方面的规定。
也就是说,"非法同居"这种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而至于这种同居会不会受到法律处罚?答案是只要双方不属于卖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绍或者容留卖淫、嫖宿暗娼等行为,则不会受到法律处罚

没了

非法同居,非婚同居

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这种现象是一种违法行为,是不受我国法律保护的。虽然这是非法的,但这种现象在当今社会仍大量存在。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法相关司法解释对这方面的规范很少,仅简单的称其为非法行为不予保护,它忽略了这种现象在我国存在的现实性和一定的合理性,尤其对弱者的权利保护乏力,立法者并未完全将其纳入法律轨道,不能不说是我国现行婚姻制度的缺陷。